
1、總則1.1 內容和適用范圍1.1.1 本大綱主要規定了采購單位(或使用單位)應對板殼式換熱器制造過程進行質量驗收檢驗基本內容及要求,也可作為委托駐廠監造的依據。1.1.2 本大綱適用于石油化工工業使用的板殼式換熱器。1.2 主要編制依據:1.2.1 《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》;1.2.2 GB 150《鋼制壓力容器》;1.2.3 GB 151《管殼式換熱器》;1.2.4 GB 16409《板式換熱器》;1.2.5 GB 16749《壓力容器波形膨脹節》;1.2.6 JB 4732《鋼制壓力容器分析設計》;1.2.7 板殼式換熱器設計文件、采購《技術協議》;1.2.8 相關標準等。2、原材料2.1 殼體的主要鋼種為321、316L、16MnR、2.25Cr1Mo和1.25Cr0.5MoSi;板片的主要鋼種321、316L、TA2、2205。2.2 依據采購《技術協議》審核主體材料(含焊材)質量證明書,材料牌號及規格、鍛件級別、數量及供貨商等應與采購《技術協議》規定一致。2.3 主體材料應進行外觀、熱處理狀態、材料標記檢查。 2.4 筒體、封頭、設備法蘭、人孔法蘭及蓋、進出口法蘭及蓋、法蘭接管等主要承壓件的化學成分、回火脆性敏感系數、常溫力學性能、高溫力學性能、夏比沖擊試驗、晶粒度及非金屬夾雜物(指鍛件)、硬度、回火脆化傾向評定、晶間腐蝕試驗、無損檢驗結果及取樣部位、試樣數量、模擬熱處理狀態應與采購《技術協議》規定一致。材料復驗應按《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》和采購《技術協議》規定。2.5 板片化學成分、力學性能、晶間腐蝕試驗、熱處理狀態應與采購《技術協議》規定一致。2.6 波紋管材料牌號及規格、化學成分、力學性能應與采購《技術協議》規定一致。2.7 主螺栓、主螺母、支座等材料檢驗應與采購《技術協議》規定一致。2.8 由Ф≥50棒料加工的螺栓粗加工后應進行超聲檢驗,并按采購《技術協議》驗收。2.9 殼體焊接材料和不銹鋼堆焊材料檢驗應與采購《技術協議》采購規定一致。2.10 凡在制造過程中改變熱處理狀態的主體材料,應重新進行性能熱處理,其力學性能結果應符合母材的相關規定。3、焊接3.1 焊工作業必須持有相應類別的有效焊接資格證書。3.2 制造廠應在產品施焊前,根據施工圖樣、采購《技術協議》及JB4708的規定完成焊接工藝評定。3.3 焊接工藝評定至少覆蓋主體材料焊接接頭、堆焊接頭、異種鋼焊接接頭、板束材料焊接接頭。3.4 焊接工藝評定報告應按采購《技術協議》規定報相關單位確認。3.5 焊接作業應嚴格遵守焊接工藝紀律。3.6 Cr-Mo鋼焊前應預熱,焊后應及時消氫或消應力處理。 3.7 焊接返修次數不得超過采購《技術協議》規定,所有的返修均應有返修工藝評定支持。3.8 焊縫檢查:3.8.1 Cr-Mo鋼承壓焊縫熔敷金屬應進行化學成分檢查,取樣數量及分析結果按采購《技術協議》驗收。3.8.2 承壓焊縫(含熱影響區、母材)最終熱處理后的硬度檢測按采購《技術協議》規定。3.8.3 接管角焊縫應盡量在平焊位置進行焊接,并應檢查焊角高度及圓滑過渡情況。3.8.4 焊縫外觀不允許存在咬邊、裂紋、氣孔、弧坑、夾渣、飛濺等缺陷。3.8.5 板束部件中板管長邊的焊接、板管組疊、鑲塊與板管端部的焊接鑲塊與板管長邊的焊接、鑲塊與壓緊板的焊接、板管端部的焊接、上下板管與壓緊板的焊接等應符合施工圖樣的焊接工藝規定,并應連續焊接,無燒穿、虛焊等缺陷。3.8.6 板管長邊部位焊接方式應為電阻焊和氬弧焊,板束其余部位應為氬弧焊。3.8.7 堆焊層應進行化學成分分析,取樣部位、數量按采購《技術協議》驗收。3.8.8 堆焊層應進行鐵素體數測定。測試方法、取樣部位、數量按采購《技術協議》驗收。3.8.9 膨脹節波紋管應整體成型,不允許存在環焊縫,且縱縫只允許有一條。3.8.10 法蘭密封面堆焊層應進行硬度檢查,按采購《技術協議》驗收。4、無損檢驗4.1 無損檢驗人員應持有相應類(級)別的有效資格證書。4.2 承壓鍛件粗加工后的超聲檢查,按采購《技術協議》規定驗收。4.3 承壓鍛件精加工后的磁粉或滲透檢查,按采購《技術協議》規定驗收。4.4 殼體板材應按標準要求進行超聲檢查,按采購《技術協議》規定驗收。4.5 承壓焊縫的無損檢驗:4.5.1 殼體A、B、D類焊縫的探傷方法、探傷比例、驗收級別應符合采購《技術協議》規定。 4.5.2 Cr-Mo鋼A、B類焊縫焊后應進行100%射線檢查,按JB/T4730-2005Ⅱ級驗收。4.5.3 Cr-Mo鋼A、B類焊縫焊后、熱處理后、水壓試驗后應進行100%超聲檢查,按JB/T4730-2005Ⅰ級驗收。4.5.4 Cr-Mo鋼A、B、D類焊縫焊后、熱處理后、水壓試驗后應進行100%磁粉檢查,按JB/T4730-2005Ⅰ級驗收。4.5.5 其它鋼種探傷方法、探傷比例、驗收級別應符合采購《技術協議》規定。其中,δ≥38mm的殼體A、B類焊縫焊后還應進行20%超聲檢查,按JB/T4730Ⅰ級驗收。4.6 殼體與支座的連接接頭及支座筒體焊接接頭,其探傷方法、探傷比例、驗收級別應符合采購《技術協議》規定。4.7殼體與裙座連接的堆焊段及接頭、裙座上Cr-Mo鋼接頭、Cr-Mo鋼與碳鋼連接接頭和碳鋼接頭焊后、熱處理后、水壓試驗后應進行無損檢查,其檢測方法、檢測比例、驗收級別應符合采購《技術協議》的規定。4.8 波紋管縱縫應進行100%射線檢查,按GB/T3323Ⅱ級驗收。4.9 膨脹節所有焊縫應進行100%滲透檢查,按JB/T4730-2005Ⅰ級驗收。4.10 板束鑲塊與板管、鑲塊與側板、壓緊板與側板所有焊縫應進行100%滲透檢查,按JB/T4730Ⅰ級驗收。4.11 不銹鋼堆焊層應進行100%滲透檢查,按JB/T4730Ⅰ級驗收。5、尺寸檢查5.1 筒體機加工后或校圓后應進行幾何形狀及尺寸檢查。5.2 封頭沖壓后應進行幾何形狀及尺寸檢查。5.3 接管加工后應進行尺寸檢查。 5.4 所有堆焊層厚度應進行檢查。5.5 整體尺寸、管口方位及伸出高度應進行檢查。5.6 板束部件:5.6.1板片壓制后的波紋深度及板片尺寸應進行檢查;5.6.2 板片壓制后不應改變原材料金相組織,外觀應無劃痕和壓痕;5.6.3板束與下殼體組裝應使板束滑道跨中并正對下方承重,組裝方位按施工圖樣;5.6.4 旁檔鑲塊不得與板片焊接;5.6.5 支撐板、支持板、側板與板束的垂直度;5.6.6 板束制造、檢驗與驗收應按有關采購《技術協議》,對鑲塊高出板片尺寸、低于板束端縫尺寸、鑲塊與板管的間隙應嚴格控制。5.7 膨脹節幾何形狀與尺寸應進行檢查。5.8 膨脹節與接管、殼體、板束同心度應進行檢查。5.9 分配器的分布板及分布管尺寸應符合施工圖樣要求,分布孔不得有毛刺或其它堵塞物。6、熱處理及試板6.1 母材熱處理:6.1.1 筒體熱成型、封頭熱成形后應進行性能熱處理并帶母材試板;6.1.2 波紋管成形熱處理按有關標準及采購《技術協議》規定;6.2 Cr-Mo鋼焊后的中間熱處理和消氫熱處理按采購《技術協議》規定執行。6.3最終熱處理前檢查:6.3.1 所有的焊接件和預焊件應焊接完成;6.3.2 應進行內、外表面外觀檢查,工裝焊接件應全部清除干凈;6.3.3 母材試板、焊接試板應齊全; 6.3.4 產品最終熱處理前的各項檢驗應已完成。6.4 最終熱處理:6.4.1 熱電偶的數量、布置及固定、熱處理溫度及保溫時間等應按采購《技術協議》規定,主體焊縫應逐條記錄中間熱處理和最終熱處理的次數、保溫溫度、保溫時間及升降溫速度。6.5 試板;6.5.1 母材試板的機械性能應符合采購《技術協議》的規定;6.5.2 焊接試板的數量、檢驗項目、機械性能結果應符合采購《技術協議》和JB4744-2000的規定。7、壓力試驗及包裝發運7.1 板程、殼程水壓試驗壓力、保壓時間、水溫、氯離子含量等應按施工圖樣和采購《技術協議》規定。7.2 殼程氣密試驗壓力、保壓時間、驗收按相應標準規定。7.3 殼程、單個板管、板束疊裝完成后應進行氨滲漏試驗,其試驗壓力、介質濃度、保壓時間、驗收按相應標準規定。7.4 板束疊裝完成后應進行氣密試驗,其試驗次數、試驗壓力、保壓時間、驗收按相關標準規定。7.5 膨脹節組焊前應進行水壓試驗,其試驗壓力、保壓時間、水溫、氯離子含量等應符合施工圖樣和采購《技術協議》規定。7.6 設備整體水壓試驗后進行干燥處理。7.7 殼體外表面應噴砂除銹,達到GB8923中Sa2.5級的規定。7.8 殼體外表面油漆應符合采購《技術協議》和施工圖樣規定 。7.9 不銹鋼殼體表面酸洗鈍化應符合采購《技術協議 》和施工圖樣規定。 7.10 所有接管至少應用防水材料遮蓋密封。7.11 裝箱前實物檢查應與清單一致。7.12 殼體內應充氮保護,壓力按采購《技術協議》或施工圖樣規定。8、其它要求8.1 材料代用及圖紙變更應取的業主或工程設計單位的書面同意。8.2 主體承壓鍛件補焊應征得業主書面同意。8.3 其它特殊要求按采購《技術協議》規定執行。9、板殼式換熱器駐廠監造主要控制點